1、问:什么是户口迁移证?什么是居民身份证?户口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
答:①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②居民身份证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本国公民统一颁发的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效力的法定证件。
③户口对我们学生的就业、出国、将来结婚、生育等有着重大的影响。
2、问:在校学生的户口相对于家庭户口有何不同?
答:学生的在校户口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管理的集体户口。家庭户口是以居住地为单位的家庭管理的独立户口。
3、问:学生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遗失了应该怎么办?
答:①身份证遗失要及时补办。补办程序:先由本人提出补办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然后带上学生证、一寸身份证照片,到校保卫处开具补办居民身份证的联系单,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②户口迁移证遗失后,应先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具未迁入本人户口的证明,然后提出书面申请补办户口迁移的报告,去迁出地派出所档案室查取本人户口迁移证编号,登报声明作废,本人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及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未迁入证明,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补办户口迁移手续。
4、问:在校学生需要更改姓名怎么办?
答:学生姓名原则上不予更改。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的许可并填写申请表,然后经所在学院、教务处、保卫处同意,交派出所户籍室,由派出所分管领导、分局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更改姓名。同时,本人在派出所开具更改后的户籍证明交校教务处、所在学院、保卫处备案。
5、问:在校学生是否可以自己保管户口迁移证?
答:户口迁移证不应自已保管,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在有效期内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
6、问:在校学生因故退学应该怎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学生凭学校退学文件和学校保卫处开具的联系单,由本人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办理退学手续。
7、问:学生在校期间户口能否再迁入学校?
答:不可以。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学生在校除退学、转学等原因外,其他户口一律不得迁入、迁出。
8、问:新生应该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更换居民身份证?
答: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将本人的户口迁出,报到时,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交给所在班级临时负责人,统一上交保卫处办证中心,再由办证中心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户口入户后保卫处与派出所协调好更换居民新身份证时间,并书面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到派出所办理更换居民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大概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领取居民身份证。
9、问: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答:保卫处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派出所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学生离校前统一到各学院学办领取,学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在有效期内到迁往地办理入户手续。
10、问:毕业生就业改派后户口迁移证如何更改?
答:毕业生改派后地址发生变化的,持改派证直接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
11、问:居民身份证办理的收费标准。
答: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 20 元,对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 40 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12、问:校保卫处办证电话及办公地址。
答:电话为:81735110,办公地址在A0-B101室。
13、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答:09届以后学生户籍所在地大珠山派出所。办公地址在大珠山镇驻地。
09届以前学生户籍在黄岛派出所户籍管理室。